转让全国经营的互联网小额贷 款公司、转让全国互联网小额贷 款公司含法人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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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委托我们转让一家全国经营的互联网小额贷 款公司、互联网小额贷 款公司转让的少之又少还是含法人股一起转让的更少!
我们这块全国的互联网小额贷 款公司就是含法人股一起转让、在2022年12月份重庆有一家转让的当时的价格在2600万成交的、我们这边这块牌照价格也是在市场价格,有需要收购的随时可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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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金融行业经过快速发展,规模不断增长,经营主体不断丰富,产品种类愈发多元,线上化率逐步提高,监管体系逐渐完善,目前行业已经进入平稳、合规发展的新阶段。其中,互联网金融平台通常借助消费金融和小额贷款牌照开展业务,已经形成了轻/重资产模式相结合的商业范式,展现出与传统金融行业不同的特点,在消费金融领域站稳脚跟。头部互联网金融平台更在获客、定价、风控方面展现出较强的优势,增长势头亦快于传统金融机构。目前消费信贷整体放缓,但头部互联网金融平台展现出增长韧性,建议投资者关注合规的行业,奇富科技和信也科技。
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四种模式
根据是否承担信用风险,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展业模式大致可分为轻资本的助贷分润模式和重资本模式。重资本模式又可以分为联合贷模式、助贷担保模式、联合贷担保模式。业务模式不同,互金平台的收益不同。我们认为,在较强的监管下,互联网金融平台可能不会也没有动力实现轻资本模式。目前监管对互金平台是否承担信用风险并没有明确规定,互联网金融平台持有小贷或消费金融牌照,一方面可以为业务带来灵活性,另一方面能够通过承担风险赚取更高的利润。我们认为,长期来看行业内互金平台承担信用风险的比例或许会在20-30%。
消费金融公司更具优势
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放贷主体主要包括:1)商业银行;2)消费金融公司(包括汽车金融公司);3)小额贷 款公司;4)信托公司。不同的放贷主体拥有不同的牌照,适用不同的监管框架,竞争优势存在差距。我们认为,各放贷主体优势从强到弱依次是商业银行、消费金融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相比小贷公司,消金公司的监管主体不同,其核心优势在于更高的杠杆使用空间和更低的融资成本。我们测算消金公司杠杆倍数上限可能在12.5倍以上,小贷公司杠杆倍数上限约5-6倍;消金公司融资成本约3-4%,小贷公司融资成本约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