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已填具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报告书》;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
(三)财务会计报告;
(四)其他需要提交的有关材料。
已经取得执业许可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提交执业许可证副本。
登记管理机关在年检期间,可以根据情况,要求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其他补充说明材料及有关文件。登记管理机关可以要求有关人员说明情况,必要时进行实地检查。
(一)已填具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报告书》;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
(三)财务会计报告;
(四)其他需要提交的有关材料。
已经取得执业许可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提交执业许可证副本。
登记管理机关在年检期间,可以根据情况,要求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其他补充说明材料及有关文件。登记管理机关可以要求有关人员说明情况,必要时进行实地检查。
成立日期 | 1997年07月03日 | ||
法定代表人 | 郑子文 | ||
注册资本 | 100万人民币 | ||
主营产品 | 审计报告,评估报告,验资报告,资金证明 ,增资验资实缴,摆账亮资 ,高新企业认定申报 | ||
经营范围 |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通信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4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出租商业用房、办公用房;租赁机电设备、计算机及通讯设备;市场调查;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服务;电脑动画设计;销售日用品、文具用品、服装、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汽车、机械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家用电器、工艺品、针纺织品、鞋帽、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家具、汽车配件、通讯设备(不含卫星地面接收、发射设备)、珠宝首饰、润滑油、电子产品、金属制品、花卉、仪器仪表、箱包、体育用品、安全技术防范产品、消防器材;经济贸易咨询;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服务;教育咨询;公共关系服务;企业策划;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物业管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公司简介 | 本公司主营审计报告、评估报告、验资报告、高新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评估报告、验资报告等报告类业务,有会计所、税务所、资产评估公司资质。代办企业增资验资实缴、摆账亮资、拉小票、过桥走账等上市公司资金需求类业务。 ... |